經濟部今天宣布商業團體的分業標準中,即將新增「虛擬通貨商業」這一類別,未來加密業者就可以組成公會,這項修正草案會在預告期後兩個月正式生效。
經濟部公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,增訂「虛擬通貨商業」團體業別
就在昨天(8/17),經濟部正式公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,增訂「虛擬通貨商業」團體業別。
經濟部今日宣布,將進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的修正,並增加「虛擬通貨商業」的團體業別和相對應的業務範疇。該部門的官員表示,此舉旨在使符合條件的虛擬通貨業者,在修正草案預告結束的兩個月後,能夠正式申請組成公會。
修正法案主旨
為了使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項之業者,落實相關法令遵循及自律規範,成立同業組織以協調同業關係、增進共同利益,因此將增訂 「虛擬通貨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。
業務服務範圍/不被列入虛擬通貨範疇的金融資產
在修正規定中,為「虛擬通貨商業」的業務範圍做了明確的定義,包括經營虛擬通貨與法定貨幣或虛擬通貨的交換、進行虛擬通貨的移轉、保管或管理虛擬通貨服務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、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的相關服務。
而在修正草案中也有明確提及到,虛擬通貨不包括數位型式的新台幣、外國貨幣;由中國大陸、香港或澳門等地所發行的貨幣;有價證券及其他依法令發行的金融資產。